普通类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,如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: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、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、首选科目单科成绩、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、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。
(2)艺术类
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,在考生高考总成绩、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,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,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,排序规则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,由高到低排序。
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:
艺术类综合成绩=高考总成绩×50%+(专业省级统考成绩×2.5)×50%(保留两位小数)。综合成绩满分750分。
备注: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均为300分。
艺术类校考、戏曲联考的考生排序规则按照招生院校的相关要求执行。
(3)体育类
在考生高考总成绩、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,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,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,排序规则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,由高到低排序。
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:
体育类综合成绩=高考总成绩×40%+(专业成绩×7.5)×60%(保留两位小数)。综合成绩满分750分。
备注:体育专业成绩满分100分。
29.高校录取时,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如何使用?
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录取时,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校,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,其具体使用办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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